公告日期:2016-08-26
公告编号:2016-027
证券代码:836207 证券简称:骏地设计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劲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公司高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6-026)。
公告编号:2016-027
表决结果:5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骏地建筑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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