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23
证券代码:836199 证券简称:正源中溯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四川正源中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0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正源中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主持人:田彬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四川正源中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并代为全权表决的监事0人,缺席监事0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3人, 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包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决议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申
请贷款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加强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续签《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400.00万元,期限1年。借款具体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正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2015年4月27日与成都银行科技支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180401150427820),该事项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 的“第一节、三、(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十名股东及持有 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中披露,借款200万元已于2016年05月13日归还。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本议案表决通过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未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张成武及其配偶、李汶蓉及其配偶、林涌及其配
偶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A:质押的解除事项
公司2015年4月27日与成都银行科技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编号H180401150427820),向该行借款200万元,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谢敏、李汶蓉、张成武、叶明珍、创新动力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股东张成武、李汶蓉和林涌股权质押给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并向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因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工商登记需要,经各方协商后于2015年11月10日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手续。
2015年12月,上述股东重新办理了股权质押程序,成都高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高新)股质登记设字[2015]第000360号至第000362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2016年3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证券质押登记证明》质押登记编号分别为:1603220008、1603220009、1603220010。2015年借款金额200万于2016年05月13日已归还,相关质押解除手续还在办理中,待办理完成后公告。
B:续贷各股东股份质押数量及办理情况
公司股东张成武及其配偶、李汶蓉及其配偶、林涌及其配偶自愿为公司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因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张成武、李汶蓉、林涌拟将其分别所持公司股份204万股、136万股、60万股(合计400万股)质押给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反担保;同时,张成武及其配偶、李汶蓉及其配偶、林涌及其配偶向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反担保。张成武、李汶蓉、林涌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其与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订的质押合同为准。股份质押尚未办理,本次股权质押手续将在前次股权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成后尽快办理。
张成武及其配偶、李汶蓉及其配偶、林涌及其配偶在本次关联交易中未占用公司资金,系无偿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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