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836193 证券简称:瑞一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公司章程》及《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海瑞一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议案》。
二、 《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4-035
作为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和损害挂牌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王利、游正伟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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