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08
公告编号:2020-020
证券代码:836181 证券简称:银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关于承诺事项履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20059573538XR
承诺主体名称 常松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承诺主体类型
□收购人 □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
□其他
□申请挂牌 √股票发行或其他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 □权益变动
承诺来源
□收购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正常履行 □未如期履行(原期限内部分履行)
履行情况
□未履行
承诺开始日期 2019 年 3 月 11 日
承诺有效期 长期
承诺履行期限 长期
公告编号:2020-020
承诺结束日期 无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时,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常松与本次认购对象阜阳安元、安创基金 、阜阳汇富就本次购认购分别签署了《股份认购协的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涉及业绩承诺、股份回购等特殊条款,主要内容是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常松承诺对银丰股份未来一定时间内的经营业
绩进行承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财务指标净利润不低于 3,000
万元、3,300 万元、3,630 万元、3,993 万元。 若 2019 年-2021 年任一年度的净
利润指标低于上述承诺业绩指标 80%的,则对方可以行使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常松回购股份的权利,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五、股票发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条款”。
三、关于承诺履行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披露的《2019 年年度报告》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13083 号),显示 2019年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5,334,534.18 元,低于《股份认购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的 2019 年净利润达 3300 万元的承诺业绩指标 80%,已经触发回购条款,对方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常松回购对方持有的全部或部份股权。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常松后续履行承诺的安排,并及时对外披露。
四、其他说明
承诺详细内容可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五、股票发行认购协议、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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