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1-03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6181 证券简称:银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八章第 140 条: 第八章第 140 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举产生。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公告编号:2020-007
二、修订原因
本次增加监事会成员而修改《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原《公司章程》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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