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03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6181 证券简称:银丰股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
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安徽银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鉴于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公司股东及相关负责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就该事宜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的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5
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无异议股东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每股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票的单位成本价格(若持股期间数量有增减,按照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其目前持股数量的初始成本,其中成本价格不包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基准,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为防止终止挂牌期间恶意操纵公司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前述“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取得的公司股票”,指该成交价格超过本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应在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 个月内以书面方式
明确提出要求。上述回购有效期内未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有效期满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如因本措施引起的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至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公告编号:2021-005
联系人:吴松
联系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经济开发区 D 区
联系电话:0558-8211111
传真:0558-8211001
邮政编码:236600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