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25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 0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 0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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