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特林科: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美特林科资讯
2023-11-24 16:54:5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11-24


证券代码:836136 证券简称:美特林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经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第三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发出召开会议通知,满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 15 天通知的要
求;会议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形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11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136 美特林科 2023 年 12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金鑫东路 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施股票定向发行。
(二)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同意函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股票定
向发行说明书》。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创合(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浦动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审议《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发行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本次发行对象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美特林科特殊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创合(上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浦动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步洋、南京苏朴洛毅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欧标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由于所有股东均为关联方,全体股东同意不进行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已就本次定向发行事宜向全体在册股东发出通知,公司股东在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未通知公司其将行使优先认购权,视为放弃优先认购权,因此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公司需要在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本变化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部分内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具体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