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7-11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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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6131 证券简称:旭成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旭成( 福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签
订《 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 经东兴证券推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旭成科技,证券代码: 836131。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各监管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信息。
东兴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
司从挂牌到后续信息披露资料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
和丰富的经验, 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兴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
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另经公
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充分沟通及友
好协商,双方同意由中泰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承担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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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与东兴证券签署《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旭成(福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
并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与中泰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自《持
续督导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中泰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
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
效。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 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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