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成科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旭成科技资讯
2017-07-11 17: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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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7-11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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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6131 证券简称:旭成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旭成( 福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 签

订《 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 经东兴证券推荐,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8 日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

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旭成科技,证券代码: 836131。

自挂牌以来,公司不断完善治理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监事会均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各监管部门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信息。

东兴证券自担任公司主办券商以来,遵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

司从挂牌到后续信息披露资料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以其专业的服务

和丰富的经验, 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兴证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

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另经公

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充分沟通及友

好协商,双方同意由中泰证券担任公司主办券商,承担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 201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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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与东兴证券签署《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旭成(福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

并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与中泰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自《持

续督导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由中泰证券承接主办券商工作并履行持

续督导义务。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7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于 2017 年 7 月 10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

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相关协议自该函出具之日起生

效。

公司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 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旭成(福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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