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3
公告编号2017-062
证券代码:836130 证券简称:山水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了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披露。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9:00至12: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9月0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董事肖光伟、沈李峰、江海权、郭大鹏、肖超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光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未来研发战略规划的部署,公司拟向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购入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不高于 1000 万元的房 公告编号2017-062
产,以满足武汉分公司研发办公之需要。
为保证该事项高效推进,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项房产购买事宜,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240,512,026.69元,期末净资产额为149,788,111.08元。期末资产总额的50%为120,256,013.35元;净资产额的50%为74,894,055.54元,期末资产总额的30%为72,153,608.01元。公司本次对外购买的房产总价不超过1000万元,未达到以上标准;公司在最近12个月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其他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公告编号2017-062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单项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应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提请于2017年9月29日上午9:00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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