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1
公告编号: 2017-059
证券代码: 836130 证券简称: 山水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股权质押概述
(一)股权质押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九江市濂溪区城投金融服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 申请委托贷款 4000 万,用于补充公
司运营资金需要,该笔贷款由城投公司委托九江银行十里支行代理具
体相关事宜。 为保证该项贷款顺利进行,公司股东肖光伟以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2040 万股、沈李峰分别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960 万股,合
计 4000 万股,为公司该项贷款提供无偿质押担保。该笔股权质押分
两次进行,第一次质押 1800 万股,第二次质押 2200 万股。
本次质押为第二次质押,质押股份为 2200 万股,其中公司股东
肖光伟质押 1100 万股、公司股东沈李峰质押 1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58%。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 2200 万股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质
押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29 日起至 2018 年 8 月 28 日止。根据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 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 《 关于公司股东为公司申请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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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 2017-059
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公司股东肖光伟、沈李峰为本次贷款提供股
权质押担保。质押权人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支行,质押权人
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二)若用于融资,说明融资金额、是否存在结合其他资产抵押或质押
等情况
本次质押股份共为 22,000,000 股,用于公司向九江银行融资
2200 万元。
(三)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为公司股东自愿无偿为公司融资进行担保,补充了公
司的流动资金。本次股票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不利的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 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肖光伟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 43,860,000, 51.00%
股份限售情况: 35,955,000, 41.81%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 37,400,000, 43.49%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股东肖
光伟为公司在江西银行九江分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股份数
为 1700 万股,贷款金额 950 万元,该笔贷款已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全
部偿还,质押股权已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解除质押。 2017 年 3 月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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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股东肖光伟为公司在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
保,质押股份数为 1700 万股,贷款金额 2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股东肖光伟为公司在九江银行十里支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
保,质押股份数为 940 万股,贷款金额 18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股东肖光伟为公司在九江银行十里支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
保,质押股份数为 1100 万股,贷款金额 2200 万元。
(一)股权质押所涉股东情况二
股东姓名(名称):沈李峰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副总经理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 42,140,000, 49.00%
股份限售情况: 34,545,000, 40.17%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 36,600,000, 42.56%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 2017 年 2 月 27 日公司股东沈
李峰为公司在九江银行开发区支行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质押股份
数为 1650 万股,贷款金额 850 万元,该笔贷款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全部偿还,质押股权已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解除质押。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股东沈李峰为公司在九江农村商业银行贷款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质押股份数为 1700 万股,贷款金额 2000 万元。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股东沈李峰为公司在九江银行十里支行贷款提供股权质
押担保,质押股份数为 860 万股,贷款金额 18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29 日公司股东肖光伟为公司在九江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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