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07
公告编号:2017-050
证券代码:836130 证券简称:山水光电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年5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8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47元(含税),
共计派发红利47,042,000.00元。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即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1.094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4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7年7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公告编号:2017-050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13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以下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41 肖光伟
2 00*****830 沈李峰
公司本次向上述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全部由本公司于2017年7
月14日后(含当日)自行向股东派发,并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兴凰
联系电话:15879265929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工业园安平路1010号
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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