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7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6095 证券简称:思贤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
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为适应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及配合公司自身的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整合公司业务,经慎重考虑,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公司已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对异议股东股份进行回购,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条件
公告编号:2018-033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回购申请,要求回购
其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
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
情况。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股东取得股份的成本价,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审议通过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通过书面方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申报回购事项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
公告编号:2018-033
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回购事项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许焱
电话:021-33582102
手机:13701622595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7楼D-E2座
邮箱:xuyan@seassoon.com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按照公告安排时间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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