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836095 证券简称:思贤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4月23日发布会议通
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4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14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关于修改<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 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
伙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4日上午8:30至9: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7楼D-E2座
邮政编码:200030
联系电话:13701622595
联系人:许焱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 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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