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9
公告编号: 2017-043
1
证券代码: 836095 证券简称: 思贤股份 主办券商: 东北证券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发布会议通
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00
结束时间: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11: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43
2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7 年 11 月 20 日。 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
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上发布的《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2)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
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
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 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
伙人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
公告编号: 2017-043
3
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组织股东单
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
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
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
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 登记时间: 2017 年 11 月 24 日上午 8:30 至 9:00
(三) 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淮海西路55号7楼D-E2座
邮政编码: 200030
联系电话: 13701622595
联系人:许焱
(二) 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 10 天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公告编号: 2017-043
4
决议》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