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22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6095 证券简称:思贤股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会议通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4月6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 2017年4月6日上午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7-013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3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关于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
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 非法人组织股东登记:应由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告编号:2017-013
授权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该股东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非法人组织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6日上午8:3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2338 号24幢
邮政编码:201108
联系电话:13701622595
联系 人:许焱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上海思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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