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08
证券代码:836091 证券简称:金联星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金联星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公司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公司股东、管理层和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回购方式: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3、回购价格: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72 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4、拟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为不少于 1,600,000 股(含),不超过 3,200,000 股(含),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8095%-7.6191%。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股份回购数量。
5、拟回购资金总额: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15,104,000 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6、回购期限: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一)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7 日开始,至 2021 年 4 月 7 日结束,实际回购数
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 37.69%,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6,0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7%,占拟回购总数量上限的 37.69%,最高成交价为
4.7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1 元/股,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5,677,145.68 元(不含印
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上限 37.59%。
不存在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
在回购期间,公司安排专员在每个交易日对二级市场中公司股票交易动态进行关
注,并依规对所有挂售的公司股票进行积极回购。截止 2021 年 4 月 7 日,交易总成交
量为 1,206,069 万股,此外未见公司股票其他交易动态,交易数量有限。
2021 年 3 月初,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升,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原材料价格
变动风险,因此自 2021 年 3 月 5 日以后,慎重实施回购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回购股份数量下限。除此以外,本
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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