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1
关于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报告(第十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富港”或“公司”)拟
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万宏源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辅导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
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为创富港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
人员为刘茜、 任成、 黄浩、 夏泽童、邓淼青、朱逸轩、李雪岩、 唐悦、 刘亭和邓
天。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辅导机构正式员工, 具备有关金融、法律、会计等必备的
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
情形。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和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1、辅导时间
本阶段辅导工作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通过现场查验、实地走访、与公司关键人员进行访
谈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辅导小组与创富港均已认真执行辅导计划,辅导对
象的规范运作情况得到进一步完善,达到了预期辅导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等其他中介机构的协助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工作、组织中介机构协
调会、 组织自学等方式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学习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给辅导对象分发相关学习材料组织其自学,并就学习
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答疑。本期辅导对象的学习内容包括:《公司法》、《证券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等法律法规。
2、继续全面开展尽职调查
在前期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辅导小组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工作,全
面、系统地了解辅导对象的历史沿革、业务与核心技术、组织结构及内部控制、
财务情况、募集资金运用、重大诉讼等方面情况。
3、针对尽调中发现的问题,辅导小组指导辅导对象进行整改和完善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各方面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尽职调
查,梳理公司存在的问题,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列出需要整改的工作清单,通过与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负责人讨论、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电话会议等方式及时督促
公司进行整改和完善,使公司达到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
(四)辅导对象及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本辅导期内,创富港、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和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积极配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的尽职调查工作,保障了辅导工作的顺
利开展,使辅导小组能够按照辅导工作计划推进上市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接受辅导人员需要全面掌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管理规范、公司治理等
规定,打牢合规意识。辅导期内,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会同其他中介机构督促接受
辅导人员加强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文件学习,通过当面交流、宣导讲解等方式,
协助接受辅导人员理解最新的监管文件、监管理念。加强了接受辅导人员对发行
上市条件、发行上市链条责任、上市后规范管理等内容的理解, 并在本辅导期内
通过辅导考试。
(二) 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进一步学习新的制度规则,深刻理解监管理念和要求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陆续发布了相关制度规则,对上市公司质量、上市标准、
上市公司监管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提出了更高要求。辅导机构将协助接受辅导人
员持续学习新的制度规则,加强对监管要求、监管理念的理解,切实从源头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
2、 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数”的口碑声誉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加强对创富港接受辅导人员的辅导
培训,督促辅导对象准确把握板块定位和产业政策,关注首发企业及其“关键少
数”的口碑声誉。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辅导期内,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拟委派刘茜、 黄浩、 任成、夏泽童、邓淼
青、朱逸轩、李雪岩、 唐悦、刘亭和邓天组成的辅导小组实施辅导工作,其中,
刘茜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通过现场尽职调查、日常交流辅导、
中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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