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8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6089 证券简称:明朗智能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
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9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0 年 4 月24 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 2905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予以理解和认可,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1、公司在 2019 年已停产且无明确复工安排,公司账面部分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具体如下:
存货账面价值 4,406,513.02 元(账面余额 4,524,323.50 元,跌
价准备 117,810.48 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除外)账面价值19,006,192.33 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售后租回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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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8,623.65 元;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24,451,329.00 元,占公司总资产 35.09%。
2、原告赵吉庆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陈朗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共 10,984,053.42 元,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尚未判决。
3、公司 2019 年发生净亏损 17,211,730.79 元,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5,887,064.21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2 所述,2019
年度营业收入 2,038,861.85 元,较 2018 年度降低 90.35%,截止财
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仍处于停产中。针对上述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疑虑的情况,公司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应对计划,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疑虑的重大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 2019 年业务大幅下滑,资产的账面状况不佳,以及存在法律诉讼的风险所致。针对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事项,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1、积极开发国内市场,推动公司经营早日恢复正常;2、组织清理公司资产,核实其价值;3、聘请经验更加丰富的律师,进一步收集和清理有关证据,向法庭举证,同时,采取其它措施,力争早日处理这些借款纠纷;4、继续向控股股东申请资金支持以维持公司日常经营,让公司回归正常持续经营,加强管理,提升公司经营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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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监事认为,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我们表示同意。
广东明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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