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6087 证券简称:瑞孚净化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郑州瑞孚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8年6月28日,宋凤丹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于郑州市签订抵押合同,以个人房产做抵押为瑞孚净化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560万元提供担保。同时陈利涛、宋凤丹分别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于郑州市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陈利涛、宋凤丹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关联董事陈利涛、宋凤丹回避表决。该事项已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及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8-018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陈利涛 郑州市 - -
宋凤丹 郑州市 - -
(二)关联关系
陈利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16%;宋凤丹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20,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16%。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宋凤丹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于郑州市签订抵押合同,以个人房产做抵押为瑞孚净化向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60万元提供担保。同时陈利涛、宋凤丹分别与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于郑州市签订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担保,系正常融资担保行为,满足了公司资金发展的需要,体现了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8
利益。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交通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三)《抵押合同》;
(四)《保证合同》。
郑州瑞孚净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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