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11
公告编号:2020-085
证券代码:836077 证券简称:吉林碳谷 主办券商:华金证券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持股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获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2813 号)。公司目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
共计 35,000,000 股将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公司总股份数量由 258,636,363 股增至 293,636,363 股。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均未参与本次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导致未参与本次发行的原持股 5%以上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登记完成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股) (万股)
吉林市国兴新材料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925 61.57% 15,925 54.23%
吉林九富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
8,575 33.15% 8,575 29.20%
有限公司
二、股份变动所涉及协议及文件
本次股份变动为定向发行影响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动,不涉及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等文件。
公告编号:2020-085
三、上述股份变动是否会导致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述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同时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公众公司向其他投资者发行股份、减少股本导致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出现本章规定情形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履行披露义务。”
根据《挂牌公司权益变动与收购业务问答》的规定:“如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认购挂牌公司发行的股份,仅因其他认购人参与认购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变化达到权益变动披露标准的,无须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变动为定向发行影响的股东持股情况变动,无须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