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02
公告编号:2018-021
证券代码:836069 证券简称:聚塑科技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控股股东被出具
限制消费令的公告一(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不适用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18)豫0725民初462号
立案时间:2018年7月10日
案号:(2018)豫0725执8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11月6日止每月的6日前向原告李会卿支付工程款120000元(工程款共计为600000元); 二、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李会卿支付
公告编号:2018-021
工程款190771.84元;三、如若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原告李会卿有权要求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下余全部款项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支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四、原被告就本案别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11708元,减半收取计5854元,由被告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段传杨被出具限制消费令。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上述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至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协调、和解工作,调动相关资源,与相关权利申请人达成处理意见,争取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情形,同时努力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其他说明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河南聚塑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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