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7
公告编号:2017-013
证券代码:836057 证券简称:华诺环保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华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公司、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实际情况,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双方友好协商,决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为了更好地推进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7年3月3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7年4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公司拟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情况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负责人:梁春
公告编号:2017-013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2年02月09日
资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01。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财务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西安华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17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