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7-20
公告编号:( 2016-016)
证券代码:836048 证券简称:明科能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由苑晶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格瑞德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 2016-01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山东馨晟嘉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与山东泰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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