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5-04
公告编号:2016-011
证券代码:836048证券简称:明科能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4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苑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6-011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