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28
公告编号:2016-007
证券代码:836048 证券简称:明科能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5年9月16日,本公司与山东燕山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于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舜泰广场8号楼1-2601签订协议,交易标的为管道及安装服务。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2015年9月16日子公司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明科嘉阳”)与山东燕山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燕山管道 ”)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2,100,000万元,工程内容是:管道及安装服务。本公司董事李怡持有燕山管道35%股权,并担任该公司监事。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4月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7-12月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5
公告编号:2016-00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根据《公司章程一》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董事李怡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山东燕山管道工 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 有限责任公司 李悦
程有限公司 35号1号楼1-701室
(二)关联关系
李怡是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7%股份。
同时持有燕山管道35%股份,担任该公司监事。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山东明科嘉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9月16日与山东燕山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内容:管道和安装服务,合同金额为贰佰壹拾万元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交易价格都为市场公允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的利益。
五、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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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采购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并未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瓮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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