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5
公告编号:2016-002
证券代码:836048 证券简称:明科能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挂牌前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随着公司的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推进公司财务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决定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1、2016年4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3年01月18日;注册号11010801555938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设商务大厦22-23;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
公告编号:2016-002
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限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2、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码:000183。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
鉴于以上情况,公司改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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