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5
公告编号:2016-001
证券代码:836048 证券简称:明科能源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苑晶召集与主持,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采用现场书面表决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会议通知所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5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告编号:2016-00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明科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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