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8-17
关于对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二次问询函
年报问询函【2020】第 397 号
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门对门)董事会:
就你公司对年报问询函[2020]第 152 号的回复,我部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其他应收款-站点配送款
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段中:“门对门公司其他应收款-站点配送货款
2019 年末余额为 20,921,643.43 元,2019 年初余额 20,947,356.20
元,门对门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函证信息,我们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该款项账龄在 1-2 年,未计提坏账准备。
根据你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
(1)公司列明有 112 个站点,其中 43 个站点未能提供函证信
息,对剩余站点实施了函证,截止审计报告日,未收到回函。审计师无法对“其他应收款-站点配送货款”余额进行认定。
(2)公司配送业务收入不是由“其他应收款-站点”的客商产生,但站点客商属于配送代收货款性质,与形成配送业务收入的客商存在上下游关系。
在配送系统停止后,公司新管理层也采取了走访站点、诉讼等方式争取收回此类款项,基本无法收回。因款项金额较大,原管理团队
财务核算人员集体闪辞、技术人员离职,未对上述款项进行举证和有效说明,无法对造成其他应收款 2092 万元的真实性进行判定,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请你公司结合业务模式说明其他应收款-站点配送货款的形成原因,站点是否认可应付你公司款项,双方账务是否存在差异;判断该款项“基本无法收回”的理由;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适当。
2、关于以前年度的账外费用
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段中:“门对门公司提供了以前年度发生的与其经营相关的账外费用单据共计 7,698,807.29 元,受审计条件的限制,我们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请你公司说明上述账外费用 769.88 万元主要是哪些费用,何种原因未确认到当年的费用中。
根据你公司年报问询函回复:
账外费用 769.88 万元发票,由原财务总账会计提供,发票信息显示为 2017 年 4-12 月站点费用,未说明该批发票未确认到当年费用的原因,无法判断该事项对财务报表存在的影响。
请你公司说明该账外费用是否已支付,是否有偿付义务;说明各站点具体费用金额明细,发票内容主要是何种费用。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8 月 31 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
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主办券商;如披露内
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公司监管一部
2020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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