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6045 证券简称:ST 门对门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证券法》”) 已于 2020 年
3 月 1 日实施生效,公司根据《新证券法》及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第九十条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1条 为维护江苏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 第1条 为维护门对门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和债权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全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 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
制订本章程。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
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无 增加:第 3 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
人员编制纳人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
支。党组织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
设立纪委、团委,设立工会等群众性组织,
加强跟群众的密切联系。
无 增加:第 4 条 党组织职权:(1)监督党和国
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2)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
司党组织的意见;(3)公司董事会选聘高级
管理人员时,党组织对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
并提出意见,或者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提
名人选;党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
研究提出意见;(4)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
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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