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9
公告编号: 2016-013
证券简称: 新丝路 证券代码: 836035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一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四楼 1 号会议室召开。 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董事 5 人。 会议由董事长钱春生主持, 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 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的议案》 ,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
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整, 期限 1 年, 由公司以公司自有
房产为该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利率拟定为基准利率, 最终利率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罗庄支行审批为准。
同意票数为5票; 反对票数为0票; 弃权票数为0票。
(二) 审议并通过《 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
同意票数为5票; 反对票数为0票; 弃权票数为0票。
公告编号: 2016-013
三、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