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0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6007 证券简称:润华物业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长期发展战略以及资本道路的规划,同时为降低运营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经审慎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7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拟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7月22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股票暂停转让申请,公司股票拟于2019年7月23日起暂停转让。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由于申请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9-025
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终止挂牌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栾涛承诺: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所持有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一)回购对象条件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向公司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不存在因股票纠纷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公告编号:2019-025
回购价格不低于该异议股东取得所持有公司股份时的初始成本,具体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申请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票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寄送书面申请材料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股份回购办理期限
1、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的90个工作日内,为本次股份回购的办理期限;
2、在此期限内公司须与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办理回购股份转让款的支付及股票交付事宜,申请回购的异议股东须配合公司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上述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艳艳
电话:0531-87527503
电子邮箱:rhwuye@runhua.com.cn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乐梦中心三号楼
公告编号:2019-025
6楼。
特此公告。
山东润华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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