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影视:公司章程
中汇影视资讯
2017-11-28 18:09:1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1-28

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章程必备条款》”)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



传播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十三个投资者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的发起人为:孙莉莉、侯小强、董俊、陈有方、詹立雄、杨旭村、上海万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富海永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海内泰仁科技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汇智资本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文化产业总



部大厦第12层。



第六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为永续经营。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



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影视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会务活动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礼仪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影视项目的投资;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资;文学剧本创作,音乐,歌曲、曲艺、美术、书法、篆刻的作品创作;



从事影视文化的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维护;多媒体设计;动



漫设计;图文设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剧、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的制作、复制发行。



第四章 公司设立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设立方式:公司发起人以其在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有



限公司拥有的权益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发起设立。



第五章 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5868.8524万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每股金额:1元



第十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5868.8524万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股份,除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安排外,公司现有股东对所发行的新股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



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 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第六章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二十条 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如下:



序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