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8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6006 证券简称:中汇影视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介绍
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8月1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做出的披露。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公告编号:2017-031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确认意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2017年1月至6月,不存在关联方以代垫费用或其他支出、直接或间接借款、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占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资金或资源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7年半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深圳市中汇影视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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