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9
证券代码:835953 证券简称:华森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深圳市华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重大诉讼公告(补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 2017年9月11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
二、 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香港联思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地:香港新界荃湾白田坝街36-44号信义工业大厦
1楼A11室。
2.法定代表人:钟志伟
3.职务:董事会主席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被告一:公司名称:深圳市三木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琼特路特发信息 科技大厦8层8E室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45189450J
法定代表人:黄雪君
被告二:深圳市智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 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室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练文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5921791H
被告三:姓名:练文珊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无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无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4.其他信息:无
(四)基本案情:
1、诉讼起因
被告深圳市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木实业”)与原告香港联思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思电子”)存在业务合同关系。因香港联思电子与三木实业双方无法对业务的款项数据确认达到一致共识,香港联思电子上诉法院,要求被告三木实业偿还原告香港联思电子货款。同时以三木实业注册资本未缴足为由,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三木实业及担保人练文珊、深圳市智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慧时代)合同纠纷款项等同价值的财产及股权。
2、诉讼过程
2017年9月5日,香港联思电子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深圳市
前海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状》,起诉三木实业及三木实业股东汤晓东、练文珊和智慧时代。
2017年9月21日,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法院驳回香港联思电
子对练文珊、汤晓东的起诉。
2017年10月23日,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进行了立
案登记,案件编号:(2017)粤0391民初2461号,向三木实业
出具了《参加诉讼通知书》;
2017年11月11日,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向三木实
业、练文珊、智慧时代出具了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通知书;
2017年10月23日,法院开庭审理上述诉讼,基于原告香
港联思电子申请财产保全,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深圳市三木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智慧时代投资有限公司、练文珊名下的财产,以联思电子合同纠纷款项等同价值为限;
2017年12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上述诉讼;
2018年1月10日,法院开庭再次审理上述诉讼;
诉讼结果等候法院判决通知。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实际控制人练文珊的三木实业公司合同纠纷,并非本公司经营业务。本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并未受到影响。
而且经了解,被告三木实业注册资本一亿元已经到位。原告香港联思电子所诉讼的这个理由并不成立。本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诉讼不会对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1.《参加诉讼通知书》(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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