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4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5949 证券简称:华电智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及战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议案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
为保护可能出现的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虽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具体价格以协商确定结果为准。
公告编号:2021-00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 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股东;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交易、恶意拉抬股票价格的投机行为;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况;
7.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 0.5 元/股。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终止挂牌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5 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前述有效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
公告编号:2021-003
式交付至公司(申请材料应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未在前述有效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押、司法冻结后执行。
(四)争议解决机制
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由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正
联系电话:0571-64140588
联系地址:浙江省建德市三都镇工业功能区凌云路 11 号浙江华电办公楼 3 楼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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