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5
中银证券
关于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银证券作为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2020 年 10 月 10 日,华电智能控股股东杭州容华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容
华实业”)作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胡江明及郭秀丽作为保证人,与出借人浙江中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中耀房地产”)签署《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容华实业向中耀房地产借款 600.00 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借款期限自交付借款之日起算 1 个月。
就上述借款事项,容华实业将其持有的华电智能 3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耀房地产。除本次股份质押外,容华实业已质押了 600 万股股份,包含本次股份质押在内,容华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总数 900 万股;同时,郭秀丽就上述借款亦将其持有的华电智能 3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耀房地产。容华实业及郭秀丽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200 万股股份,合计占华电智能总股本的 51.13%。
容华实业直接持有华电智能股份 10,870,000 股,占华电智能股份总额的
46.31%,为华电智能控股股东;胡江明持有容华实业 60.64%股权,胡江明配偶郭秀丽直接持有华电智能 3,758,300 股股份,占华电智能总股本的 16.01%,胡江明及其配偶郭秀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华电智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股份质押比例较高,若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导致质押权人行权,则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并督促企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中银证券
2020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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