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16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5949 证券简称:华电智能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智能”)
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就控股股东杭州容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容华实业”)质押借款事项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披露了《股权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2020 年 12 月 3 日披露了《关
于股权质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2020 年 12 月 16日披露了《关于股权质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2021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股权质押进展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21-007)、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股权质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0)。现对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华电智能控股股东容华实业作为借款人、实际控制人胡江明及郭秀丽作为保证人,与出借人浙江中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中耀房地产”)签署《保证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容华实业向中耀房地产借款 600.00 万元,借款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借款期限自交付借款之日起算 1 个月。就上述借款事项,容华实业将其持有的华电智能 3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耀房地产,郭秀丽将其持有的华电智能
300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耀房地产。质押期限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起
至股权解除质押之日止(上述为拟定期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公告编号:2021-027
上述质押借款的届满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目前出借人与借
款人已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署《保证贷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
借款时间延期至 2021 年 10 月 10 日止。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电智能电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