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30
证券代码:835935 证券简称:茂昂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4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条款。
修订条款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茂昂智能科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茂昂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 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 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 性文件和《上海茂昂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
关的事件没有达到《信息披露细则》 关的事件没有达到《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信息披露细 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信息披露规则》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 则》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事件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为该事件对股票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公司有关 响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公司有关部门对于是否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有疑 部门对于是否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 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主办券商或全国股转公司 事会秘书向主办券商或全国股转公司
咨询。 咨询。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 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在向主办券商送达定期报告的同时应 在向主办券商送达定期报告的同时应
当提交下列文件:……。 当提交下列文件,并与定期报告同时
披露:……
无 第十九条:负责审计的会计师事
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第十八条出具的
专项说明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
和理由;
(二)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
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
响;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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