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3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5930 证券简称:杉杉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彭文杰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正常业务需求,公司计划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之前向参股公司福建常青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锂电池用原材料,交易金额预计 20,000 万元以内。
公告编号:2020-00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李智华先生为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回避表决该议案;杨峰先生为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八条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万元的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交易,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8 年经审计总资产为 5,592,645,820.72 元,关联交易金额占比为 3.57%,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