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证券代码:835930 证券简称:杉杉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现将自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以来进行过两次定向发行,分别募集资金人民币7,920万元和200,000万元。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1日,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能源”、“公司”)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发行对象为法人宁波杉杉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自然人李智华、彭文杰、张炯、刘杨、袁荣忠、蒋湘康、李旭、石小东、张蓉、钟姝、谭欣欣、唐赞、彭世坚,拟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股票(含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元,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含人民币8,000
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7月27日,公司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在公司股票发行认购期间(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5日)《股票发行方案》确定的发行对象石小东未进行认购款项缴款,放弃50万股的认购。除石小东外,其余《股票发行方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按时完成了认购,公司最终股票发行数量为4,9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920万元。2017年10月19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7]43010006号验资报告,确定截至2017年8月15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资金7,920万元。
2017年11月3日,公司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9,266,265.97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66,265.97元,余额0元。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4日,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能源”、“公司”)披露《股票发行方案》,发行对象为广州舟融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迈捷投资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82,678,792股股票(含82,67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19元,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200,000万元(含人民币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归还股东借款及银行借款(含归还银行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款)三个方面,其中,8.39亿元将用于归还股东借款,6.22亿元将用于归还银行借款,0.273
亿元将用于归还银行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款,5.117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包括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电费、税费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日常周转资金、及开具银行票据支付的保证金等。
2018年9月13日,公司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缴款起始日为2018年9月17日,缴款截止日为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延期公告》,说明由于公司工作原因,经综合考虑,决定缴款截止日延至2018年10月28日(含当日)。在缴款期间内,《股票发行方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按时完成了认购,公司最终股票发行数量为82,678,79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999,999,978.48元。2018年11月12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65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8年10月28日,公司已收到广州舟融言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迈捷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1,999,999,978.48元。
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取得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84,394,712.50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740,437.03元,余额121,345,703.01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第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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