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8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5928 证券简称:天诚安信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天诚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天诚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战略发展调整及经营发展需要,经审慎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针对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1.于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30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告编号:2018-024
(二)回购价格
异议股东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收购,收购价格将不低于其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如该异议股东购买股票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按照相应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具体价格及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申报期限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至终止挂牌后10个自然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异议股东盖章、签字的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回购事宜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珍珍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八街七号院4号楼401B
联系电话:010-50947508
电子邮箱:zhenzhen.bai@topca.cn
特此公告。
北京天诚安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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