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0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5919 证券简称:草原宏宝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融丰街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27日电话方式5.会议主持人:谭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
董事谭小京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公告编号:2018-022
董事姚宇、汤丹松因工作安排不能到现场参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贷款事项》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6000万元,担保方式:公司位于临河临狼路3.5公里处和房产和土地使用权抵押、机器设备抵押、谭军股权质押、中农高科(北京)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等合法担保方式。中农高科(北京)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保属偶发性关联交易,详见2018年9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
2、议案表决结果:因董事谭军、乔美仙、谭鑫星、李金荣、
汤丹松属于关联方,回避表决,造成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8年10月9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谭军、乔美仙、谭鑫星、李金荣、姚宇、谭小京、汤丹松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行职责,7名董事均为连任。
公告编号:2018-022
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中提及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回避表决情况
无
3.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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