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5
公告编号:2017-012
证券代码:835919 证券简称:草原宏宝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补发公告的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谭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42,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8%)将其名下 17,424,000.00 股公司股票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13,068,0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356,000.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期限为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止。质押股份用于为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担保,质押权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质押权人与质押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质押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质押登记。
由于相关当事人及工作人员的疏忽,未能及时沟通,导致公司未能在股权质押手续办理完结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现予以补充披露,详见《股权质押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告知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 公告编号:2017-012
真实、准确和及时。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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