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6
证券代码:835919 证券简称:草原宏宝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出让方:王先浩、王俊东、郝蓬波、白勇
本次交易受让方:内蒙古草原宏宝食品股份食品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交易标的:内蒙古蒙巴克食品有限公司(简称“蒙巴克”)的40%
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与自然人王先浩、王俊东、郝蓬波、白勇分别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 200 万元的价格收购王先浩、王俊 东、郝蓬波、白勇合计持有的蒙巴克40%股权。
交易金额: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约定本次交易的价格为 200万
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25,408,102.5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20,124,329.56元。本公司拟对参股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70%,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9.09%,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6年 12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内蒙古蒙巴克食品有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投资仅需通过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王先浩,男,中国,住所为湖北省广水市,最近
三年担任过蒙巴克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交易对手方: 王俊东,男,中国,住所为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
最近三年担任过蒙巴克公司副总经理。
交易对手方: 郝蓬波,男,中国,住所为山东省莱西市,最近
三年担任过蒙巴克公司监事。
交易对手方: 白勇,男,中国,住所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
区,最近三年担任过蒙巴克公司副总经理。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内蒙古蒙巴克食品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注册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绿都新村 CA1#楼 15
号门点
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不含乳制品(凭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
本次变更前,各蒙巴克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先浩 162.5 32.5%
2 王俊东 112.5 22.5%
3 郝蓬波 112.5 22.5%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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