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18
证券代码:835917 证券简称:欧迈特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7月19日09:00
结束时间:2018年7月19日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8-018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见证律师是北京海润律师事务所的薛强律师、王浩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南楼3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
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8
10、审议《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监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19日8:30-9: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南楼303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建平
电话:010-62304482
传真:010-62304485
电子邮箱:mjp@omate.com.cn
公告编号:2018-01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11号彩虹大厦南楼303
邮政编码:100085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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