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9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35917 证券简称:欧迈特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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