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30
公告编号:2017-026
证券代码:835917 证券简称:欧迈特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迈特”)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导致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事项
1、欧迈特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预付账款余额205.73万元,
已回函确认 61.81万元,函证确认比例为30.04%,其余预付账款欧
迈特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满意的替代程序,我们无法判断相关业务性质及该部分预付账款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2、欧迈特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3,496.28万元,
审计人员盘点过程中发现其中268.19万元借测商品未在公司经营场
所存放,欧迈特公司解释为借出测试用商品。由于欧迈特公司未能提供相关存货对应客户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我们无法通过监盘、函证及其他必要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核实该存货在资 公告编号:2017-026
产负债表日的存在和状况。
二、董事会对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段所述事项,公司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
1、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所涉及的预付账款事项,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公司由销售副总及责任业务人员负责对相关借测产品进行清查催收。通过对借测产品的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梳理,完善公司借测产品管理制度,以保障公司存货安全完整,提高存货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有效整合样机资源,减少样机的损坏和闲置,加快样机的周转率。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欧迈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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