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0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实施核查的核查意见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主办券商”或“我司”)作为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创生态”或“公司”)的主办券商,于2017年11月3日收到安徽证监局发送的《关于对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实施核查的函》(以下简称“《核查函》”),要求我司对仁创生态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给予回复,我司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核查,现就《核查函》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及主办券商核查结果披露如下:
一、公司是否存在人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的情形
督导人员获取了仁创生态及其重要子公司北京仁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的员工名册、劳动合同、2017年以来的工资银行转账凭证。同时获取了仁创生态控股股东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创集团”),及仁创集团重要子公司北京仁创砂业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以来的工资明细表。经过对上述四家公司2017年6月份以来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比对,不存在同一员工在多家公司同时领取报酬的情形。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部分员工在仁创生态和其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中相互调任的情形,通过对员工劳动合同及工资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进行核查,调任后的员工与新就职公司重新签署了劳动合同,工资及社保公积金转由新就职公司进行发放与缴纳,不存在兼职情况。
综上,公司不存在人员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的情形。
二、公司是否存在母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由子公司北京仁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情形,若存在,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督导人员核查了仁创生态的员工名册、劳动合同,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访谈。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将注册地由北京迁至安徽省岳西县,迁址后,公司因业务需要在北京地区招聘了部分员工,因该等新入职员工希望在北京地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为满足新入职员工的需求,上述员工的劳动合同由仁创生态子公司科技发展签署。
经核查,涉及上述情况的员工共计40人,其中17人在公司工作时间
较短,于2017年11月前已离职。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已于2017年11月7
日在北京成立分公司,承接相关业务及人员,计划将仁创生态北京地区的员工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全部转入分公司进行缴纳,因前期处于仁创生态迁址过渡期,存在由子公司代替母公司与员工签署劳动合同的不规范情形,公司将尽快对上述不规范行为进行整改,与存在代签情形的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并承诺未来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是否存在长期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督导人员核查了仁创生态的员工名册、劳动合同、2017年以来的
工资银行转账凭证、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截至2017年10月底,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508,705.79元,形成的主要
原因为,仁创生态及其子公司员工当月工资于当月计提,下月发放,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为公司计提的员工当月工资。经核查,公司自2017 年以来每月均对公司在职员工发放工资,不存在长期拖欠工资的行为。
四、上述情形是否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仁创生态持有科技发展 99.5%的股份,是科技发展的控股股东。
公司存在母公司人员的劳动合同由子公司科技发展签署的情形,督导人员获取了仁创生态的记账凭证以及其与科技发展之间的往来款凭证,经核查,由科技发展代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工资,均由仁创生态每月向科技发展转账,科技发展代为向员工支付。上述员工工资均由仁创生态计提成本,科技发展仅代为发放和代扣代缴,因此,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不够成影响。
综上,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构成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实施核查的答复意见之签章页)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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