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创生态: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仁创生态资讯
2017-11-14 1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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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14

证券代码:835908 证券简称:仁创生态 主办券商:国开证券



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交易出让方: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交易受让方: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100%股权



交易事项: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140万元人民



币的价格收购陈涛、王备实缴出资100万元的中工恒润(北京)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价格:140万元人民币



本次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根据《非上市公众司重大资产组管理办法》,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本次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347,764,046.29 元的比例为 0.40%,本次购买的资产净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182,835,104.39元比例为0.77%。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的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交易完成后需做股权变更登记。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陈涛,男,中国籍,住所为河南省绳池县天池镇陈沟村四组006号,担任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交易对手方:王备,女,中国籍,住所为河南省商水县赫岗乡千刘村一组67号,担任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事。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截至《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涛与王备关于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转让方陈涛合法持有标的公司51%的股权,转让方王备合法持有标的公司49%的股权,转让方陈涛、王备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根据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陈涛和股东王备将其持有的上述股权全部转让予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平安路5号4



幢DY022



(二)交易标的资产在权属方面的情况



交易标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标的:中工恒润(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成交金额:140万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现金



协议生效: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且经仁创生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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